昨天火箭與快艇一戰的最後讀秒階段,出現一爭議判決,而今天聯盟也公布「最後2分鐘裁判報告」指出,哈沃德(Dwight Howard)搶籃板時將球從籃框上撥出去的動作,應為妨礙中籃。
當時比賽還剩18.8秒,葛里芬(Blake Griffin)出手不進,想搶籃板將球補進之際,哈沃德卻將還在籃框上的球撥出去,然而,最後裁判並沒有針對這個動作判罰,而是透過電視重播認定是瑞迪克(J. J. Redick)將球撥出界的人,將球權判給火箭。
「當籃球還在籃框上方時,哈沃德與籃球有接觸。」聯盟今天公布「最後2分鐘裁判報告」坦言當時的判罰確實有問題,不過這個判罰並不影響最後的結果。
「我只是努力不讓球進到籃框。」事主哈沃德說:「作出判決是裁判的工作,而我就只是在場上打球,現在一切都於事無補了。」
快艇總教練瑞佛斯(Doc Rivers)雖在賽後對此判決不服,不過他仍冷靜看待一切,「這不是我們輸球的主因,我認為我們打得不是很好。」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rossfinity0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