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盃小組賽最後一輪荷蘭對智利的比賽涉及B組首名之爭。最終智利0比2敗北,16強將面對以A組首名身份晉級的東道主巴西隊。賽後,智利隊上下都將矛頭對準了當值球證,岡比亞籍球證加薩馬。

  加薩馬今場表現的確稱不上優秀,細節上的問題也體現了他在能力以及經驗上的欠缺。首先,在位置移動方面他做得不好。一般球證員在不干擾球員及球路的基礎上,在場上進行S形跑動,跑動過程中要盡量離球近一些,以便出現犯規動作時及時做出判罰。中超今年對球證員進行了技術統計,已經結束的14輪比賽中,平均每場球證員跑動距離大概在10000至11000米之間,判距(犯規地點與球證員的距離)在15米左右。而今場比賽,加薩馬的判距基本都在20米,吹世界盃比賽,這個距離過遠。這說明他預判能力不足。

  加薩馬的判罰也有一些失誤,比如第3分鍾,荷蘭隊古爾特防守中把球鏟出邊線,球證員將球權又判給荷蘭隊。第33分鍾,智利球員哈拉在大禁區前拉拽洛賓,加薩馬判罰了前場自由球。其實這個應該再給一張黃牌警告,因為這是一次破壞進攻的戰術犯規,但他沒有警告,也導致接下來智利球員在防守中頻繁出現類似情況。第58分鍾,荷蘭球員古爾特在爭搶中踩踏智利球員艾斯拿,這應該是個黃牌動作,但加薩馬沒有出牌。

  今場比賽還有其他幾個爭議判罰中的疑似12碼。第36分鍾,荷蘭後衛華拿亞與山齊士在禁區內有身體接觸,山齊士摔倒向球證要12碼,加薩馬沒給。我支持他的判罰,但也說明一點,不是所有在禁區內的摔倒都應該判射12碼,正常的對抗中也會出現摔倒,同時需要球證員擦亮雙眼分辨摔倒是否帶有表演成分;第80分鍾,智利隊罰角球,足球打到荷蘭球員德弗里的手臂,很多人認為這應該是一個12碼。其實這是典型的球打人,觸球時德弗里的手臂緊貼身體軀干,不應判射12碼。這兩個關鍵判罰加薩馬處理得不錯。

  雖然加薩馬關鍵判罰沒出問題,基本完成了球證任務,但整體感覺他對比賽的掌控非常艱難,很吃力。世界盃小組賽首名之爭直接關系到淘汰賽對陣問題,國際足協安排加薩馬執法今場比賽確實有待商榷,球證隊伍中有比他能力更強,和更適合執法的人選。“他來自非洲,更能體現比賽公平”這個理由實在不夠充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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