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《印第安納星報》報導,今年夏天,蘭斯-史堤芬遜離開溜馬隊並轉投夏洛特黃蜂隊。在最新的一次採訪中,芬森坦言他其實並不想離開印第安納,但是溜馬隊卻給他的決定過程設置了一個「截止期限」。

蘭斯一直都以為他會繼續為溜馬隊效力。他此前接受《露天看台》的採訪時透露,在告訴溜馬隊自己將和黃蜂隊簽約時,他甚至流下了眼淚。據史堤芬遜表示,自從今年的自由球員市場大門開啟以後,溜馬就為他設置了一個截止期限。

「我想留在溜馬,但是他們給了我一個截止期限,也就是說我必須在那之前做出決定。」芬森在採訪中說道,「所以對我來說根本沒時間去做出決定。」

「我不得不做出一個快速的決定,所以我和我的經紀人決定去看看其他球隊的想法。」

今年7月2日,溜馬隊迅速轉向B計劃,並與自由球員CJ-C.J.邁奧斯 (C.J. Miles)達成了協議。在芬森看來,C.J.邁奧斯 (C.J. Miles)的簽約讓他確信自己將會離開溜馬。

「他們不能再提供更多的錢或者任何東西。」芬森說道,「不久以後,我拒絕了那份報價,而他們就和C.J.邁奧斯 (C.J. Miles)簽約了。我想他們認為我不可能再回來了,所以他們簽下了CJ。那之後,我感覺糟透了。」

當時據報導稱,溜馬向芬森提供了一份5年價值4400萬美元的合同。但最終,芬森與黃蜂簽了一份3年價值2740萬美元的合同。期間,他曾差點加盟達拉斯小牛隊。

arrow
arrow

    crossfinity02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