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《今日美國》報導,溜馬在不久前失去了他們本賽季輪轉陣容中重要的一員蘭斯-史堤芬遜,他沒有同意溜馬開出的續約合同,最終加盟了黃蜂。對於失去這位愛將,溜馬總裁拉里-布特感到非常惋惜。

芬森選擇離開是為了追求更高的合同,而在離開溜馬加盟黃蜂這個選擇上,他的經紀人阿爾伯特-伊班克斯可顯得不那麼聰明:溜馬為史堤芬遜開出的合同為5年4400萬美元,而且都是有保障的,平均每年可以掙到880萬美元,而黃蜂開出的合同為3年2700萬,並且第三年還是球員選項,這也就意味著,即便芬森在前兩年表現的足夠好,讓黃蜂可以在第三年選擇留下他,他也只是每年拿到900萬美元,僅比溜馬的合同稍多一點點。為了這一點小小的差別就選擇離開這個對於他像家一樣的地方,離開那個對他疼愛有加、慈父一般的布特,離開支持他的印城球迷,這個抉擇對於史堤芬遜和他的經紀人來說都顯得不那麼明智。

至少人們現在認為,芬森從經紀人那裡得來的建議看起來並不那麼好。

不過,史堤芬遜之所以選擇離開,確實是因為金錢的原因。據布特透露,芬森想要簽下一份短約,因為他相信在未來幾年內工資帽會大幅上升,他可以簽下更大的合同。在這一點上,布特的觀點與他類似,溜馬方面也願意給出一份時間稍短的合同,同時,他們也願意做出讓步,在一份四年或者五年的合同中給芬森加入最後一年的球員選項,這樣,一旦工資帽上升,他可以選擇提前試水自由市場。

但是,這些都沒能滿足他,據悉,史堤芬遜以及他身邊的人希望他的年薪在1200-1400萬美元之間,他們希望得到的是一份總價值5500萬美元左右的合同,而當溜馬給出那份4400萬美元的報價時,他們幾乎不屑一顧。

而事實上,芬森並沒有如願簽到大合同,他的新合約並不比溜馬開出的高多少,他還是沒能拿到八位數的合同。

「對於失去他我感到很難過,」布特說,「我希望這不會影響到我們之間的關係。我盡自己最大的可能來挽留他,即便他沒有收到任何其他球隊的報價,我也願意給他4400萬,因為我相信這個孩子。如果你仔細看我們的陣容就會發現,五六名球員都處在合同最後一年,大衛(韋斯)和萊爾 (Brandon Roy)(希伯特)都有跳出合同的可能,所以你認為難道我不想將他和保羅(佐治)長留隊中嗎?」

僅僅因為一點點金錢的差別,愛將遠走黃蜂,布特感到多少有些失望。

「這真的是讓人失望的,」布特說,「他努力的訓練和進步,讓他成為了我們最好的球員之一,如果你像他一樣努力,那麼你就會變得更好。他在不斷地進步,毫無疑問,我會想念他。季後賽的事故只是一些意外,我知道蘭斯究竟有多好,我知道他能給球隊帶來多大的價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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